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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阅读报告夫人,小公爷他又去进修男德了》精彩片段
顾樱呼吸都紧了。
重活一世,她占尽先机。
自然知道永安侯小侯爷苏桓风今天根本不会出现在皇宫烟雨水榭听戏。
今日是他母亲的忌日,每年今日,他都会亲自在永安侯夫人坟前祭奠。
她提起裙摆,独自跳下马车,后又顾及形象,深吸一口气,端着大家闺秀的架势,缓步走到他跟前。
风雪里,她不顾寒冷,盈盈下拜,对着高大男人行了个礼。
“东平伯府顾樱,见过小侯爷。”
男人矜傲淡漠的目光,赤露直白,凝着她皎若明月的昳丽面容,半晌没说话,似疑惑,似烦躁。
雪雾中,顾樱心脏怦怦乱跳。
她自然知道,作为汴京闺秀,自己私见外男的行为过于出格大胆。
可现在,她没有第二个选择!
“小侯爷不记得我了么?”
苍茫的雪幕中,顾樱扬起一个明媚干净的笑脸,自报家门,“我叫顾樱,是小侯爷的未婚妻。”
年轻的贵族公子突然皱了皱好看的眉头,“东平伯府?”
“正是。”顾樱生怕他生出芥蒂,慌忙从脖颈里掏出一块玉佩,上头镌刻着一个小小的“风”字,“小侯爷应该没忘记吧?这块玉佩,上面刻着小侯爷的名讳,是永安侯夫人年轻时送给我母亲的定亲信物,如果小侯爷记得,就应该知道,我们是指腹为婚。”
说罢,将玉佩从脖上扯下来,任凭红绳割破她细嫩的皮肤,她依旧是笑着,没有皱半点儿眉头,固执的将玉佩递到他面前。
男人闻言,神情怪异的挑了挑眉稍,默然接过玉佩,瞧着那上头的“风”字,不带半点儿感情的轻笑了一声。
“顾樱,你过来。”
顾樱的小心脏嗖的一下揪紧了,听话的往他跟前儿走了几步。
几乎是贴近他的大氅,风一过,鼻尖都是他身上淡淡的沉香味。
“抬起头来,可识得我是谁?”
顾樱抬起下巴,紧张的看向他。
他长得高大挺拔,昂藏八尺,一身玄墨色金丝锦绣长袍,近看五官精致绝美,饶是她见过无数美人,也只觉呼吸一滞。
更可怕的是,他气势强盛,让人难以小觑。
顾樱从前没怎么见过他。
上辈子大部分时间都在与顾嘉周旋,心里又只有一个江隐,至于自己这个“姐夫”长得何种模样,却是早已记不清了。
她没敢再多看,慌忙低下头,退后两步,按捺住沉浮的呼吸,缓缓道,“公子是永安侯府小侯爷苏桓风。”
男人没说话,修长凤眸微微一眯,深情莫测。
寒风凄厉,顾樱嘴唇苍白发颤,“顾樱今日前来,是有一事与小侯爷相商。”
“哦?”
“想必小侯爷也曾听过顾樱与新晋榜眼郎君江隐的传言。”
“嗯。”男人声音淡漠,甚至带着一些嫌恶,“也闻说顾二姑娘想与苏家退婚,顾二姑娘今日此举,莫不是亲自来退婚的?”
顾樱暗自握紧拳头,手心里冒了汗。
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心悦江隐的谣言已经被大房的人散播了出去。
今日,她必须向小侯爷解释清楚。
“不,我想说的是——”她抬起头,直视着他凌厉锋锐的眉眼,小脸倔强,“这桩婚事是母亲和侯夫人亲口定下的,父亲说过,诚为信,死生轻!女子亦当如是!我不喜欢江隐,也并不想与小侯爷退婚!”
“那你喜欢的是我?”男人声音戏谑。
“我——”顾樱噎住,也没想到,这传言中轻佻浮浪的小侯爷当真这般直白,小脸顿时一阵滚烫。
“小侯爷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自然是真话。”
顾樱指尖嵌入掌心,对江隐和顾嘉无数的恨意在胸口激荡翻滚,让她忍耐了许久才红着眼冷静下来。
为了复仇,为了改变命运,她什么都愿意做。
所以,哪怕她还不喜欢苏桓风,为了苏家的庇护,她依旧要说,“我……现在还不是很喜欢你,可日后,我会努力喜欢你,我若成了你苏家妇,一辈子,便只认准你一个男人。”
大雪洋洋洒洒,落在两人肩头。
年轻的贵族公子半晌无言,盯着女孩儿绯红的脸颊和毛茸茸的发顶,清冷眉目,淡淡微挑,“那你又怎知,我愿意娶你?”
顾樱惊出了一身冷汗,僵硬抬起头,呆愣的望着他如画眉眼,似乎没想到这茬儿。
男人觉得好笑,“你想做我的女人,却没想过我并不想娶你?”
“我……”顾樱胸口微滞,一阵酸涩涌起,眼眶瞬间红了红,好半天才在风雪的呼啸中找回自己迷茫的声音,“我不知道小侯爷心中已经有人了……若当真如此……这婚约……还是该退的,小侯爷,便当今日顾樱没有来过。”
她是要复仇,但绝不屑插足别人的感情做第三者。
看着女子伤心欲绝的表情,男人嘴角几不可见的勾了勾,“站住。”
顾樱折回身子,踉跄一步,她飞快收起狼狈,在雪地中站稳,“小侯爷还有何事?”
“这婚侯府自然会退。”
顾樱心里的希望彻底熄灭,整个人眼神都透着一种看淡生死的寂灭,“顾樱知道了。”
“不过——”
贵族公子语气峰回路转,神态慵懒,掂了掂掌心的玉佩,“现在还不是退婚的时候,你且等三个月,侯府自会上门退婚,这三个月里,你依旧是永安侯府小侯爷的未婚妻,未来的侯府主母,若族中有人欺压你,你便以此身份护好自己。”
顾樱一时懵了,呆呆的瞪大双眸,“当真?”
江隐眸光瞬间冷了下去,手指狠狠一个用力,掐住她的下巴,“你说什么?!”
一个男人的尊严不容轻视。
更何况,他心中藏着掌控天下的抱负。
这样一个野心勃勃的人,更不容许一个原本自己就看不上的女人将他弃若敝履。
顾樱不畏疼痛,倔强的睨着他,“我、说、你、不、配。”
江隐从没有像现在这样一刻感到烦躁,眼前这个女孩儿,明明还是那张脸,可此时,她眸色清冷如寒潭,让他有片刻愕然。
愕然过后,他心里便升起强烈的怒火。
“顾樱,你找死!”
顾樱感觉自己的脖子被他五指掐得生疼,呼吸越来越困难。
可这比起上辈子那些痛苦的意难平来说,算不得什么。
她呵呵冷笑了两声,双手抱住他紧实的手臂,想起父亲教自己的那些功夫,屈膝,抬腿,用力,往他致命的双腿间狠狠一撞。
“啊!”
江隐生生退后两步,发出一声极压抑的痛吼,双眸燃起沸腾的怒火。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
又被一只飞来的瓷瓶砸中了后脑勺。
这下,他站立不稳,晃了几下身子,彻底晕了过去。
江隐倒地之后,身后露出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瘦弱小少年。
顾樱大口呼吸了几下,泪眼朦胧的看着顾宁脸色苍白的站在不远处,“阿宁……”
顾宁惶恐不安的看着她,手不停的颤抖着,“死人了……死人了……”
顾樱飞快跑过去,将他瘦弱的身子紧紧抱在怀里,“阿宁放心,他没有死,只是晕过去了。”
“死了!”顾宁猛地抬起头,小脸白成了一张纸。
“他没死,你相信姐姐。”她将少年抱住,拉到床上,心疼的摩挲着他湿哒哒的小脸,哭笑不得,“阿宁对姐姐真好,知道姐姐被人欺负,还会帮姐姐,阿宁好样的,姐姐好爱好爱好爱阿宁!”
顾宁难以置信的掀了眼帘。
他长得跟个女孩儿似的漂亮,睫毛又长黝黑,又透着病态的苍白,似一只小奶猫儿。
现下呆滞的目光在姐姐脸上扫了扫,似乎在想,姐姐说爱他的话,是真的还是假的?
“胭脂!”
胭脂原在外头望风,听到呼喊,急忙推门进来。
“姑娘,怎——”看到地上的人,惊吓道,“江公子这是怎么了!”
顾樱冷嗤一声,“祸害遗千年,他这种人怎么会这么轻易就死?”
她也想现在就杀了他报仇。
可一刀给他痛快又怎么比得上慢慢折磨他来得爽快?
更何况,他一个活生生的榜眼郎,莫名其妙死在伯府,也说不清楚。
还不如,好好利用他,让顾嘉这辈子也做不了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梦。
“那——”胭脂上前探了探,长舒了口气,“果然还活着,姑娘,刘郎中好像被大房夫人那边叫走了,要是大夫人她们一会儿带人过来,看见江公子在这儿,我们还是赶紧跳黄河里洗澡去吧。”
顾樱小手抚着顾宁的后背,见他不抖了,双手捧着他的瘦得不成人形的脸,先安抚好他,“阿宁,姐姐现在有事要忙,你乖乖的喝完药睡觉好不好?姐姐明儿一定来看你。”
顾宁固执的摇头,漆黑的大眼睛,戒备的看着顾樱,“不要喝药。”
他不相信姐姐会来看他,会对他好。
“喝了药你才不会咳嗽,才不会难受。”
“不要。”
顾宁从她怀里挣扎出来,缩进被子里,只冒出个后脑勺对着她,“不要……不要……不要喝药。”
顾樱心中叹息,姐弟之间的芥蒂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解除的。
她拍了拍少年后背,“好,先不喝药,你乖乖睡觉。”
被子里没了动静,少年趴着身子,瘦得没有肉的小脸颊泛着淡淡的绯红。
顾樱满眼爱怜的看了他一会儿,才起身,“胭脂,我记得你力气很大。”
胭脂得意的拍了拍自己的肱二头肌,扬起下巴,“还凑合。”
顾樱莞尔一笑,“汴京闺秀都骂我伯府二房是一介武夫,养出的女儿也是五大三粗的泼妇,我们不能让她们失望对不对?”
胭脂努了努嘴,“姑娘才不是五大三粗呢,明明比她们都好看多了!”
顾樱摇摇头,笑得无奈,“来吧,帮你家姑娘个忙,成了,以后赏你个诰命夫人当当。”
胭脂不是很愿意当什么诰命夫人。
她的梦想就是一辈子跟着姑娘。
姑娘嫁人,她就跟着一起嫁过去,给姑娘当牛做马。
“姑娘说什么就是什么,开干!”
主仆两个自顾自忙去。
直到房门一关。
屋内床头的被子微微一动,一颗脑袋从被窝里冒出来,漆亮的眸子一眨不眨的望着她们离开的方向,细细呢喃,“姐姐真的会爱阿宁?”
……
忙活了大半夜。
顾樱总算能回自己院儿里歇了口气。
伯府又亮起灯笼热闹了一段时间。
胭脂出去探风,回来的时候笑盈盈的,“姑娘猜得不错,大夫人果然带着好乌泱泱一群人去沐风斋看咱们宁哥儿,结果宁哥儿睡了,屋里屋外没有丫鬟婆子伺候,自然也没有看到她们想要抓奸的江公子,大夫人那个脸啊,气得都绿了,现下回大房的院儿里去了。”
顾樱睡不着,被折磨惨死,再重新活一次,放谁身上都睡不着。
她燃了盏灯,端正身子,坐在书案前,执起毛笔,铺开一张白纸,写字。
“姑娘写的什么?”胭脂凑过去,一脸好奇,落了回水,姑娘竟会写字了,赶明儿她也跳一回河去。
顾樱怔怔的盯着那诗,苦笑一声,幽幽念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胭脂对自家姑娘越发崇拜,自然是无脑吹,“奴婢虽不认字,但姑娘写的真好看。”
“不识字不要紧,紧要的是,身为女子,不能随便爱上一个人,若那个人是错的,这份爱便是错,一处错处处错,到头来,只会叫人肝肠寸断,生不如死。”顾樱笑了笑,把那张纸递给她,“胭脂,拿去烧了吧。”
胭脂怔怔,“姑娘爱过人吗?说得头头是道的,感觉像是被什么坏男人欺负过一样。”
可能姑娘明明还没嫁过人啊,哪儿来的这么多感慨呢。
顾樱吸了吸鼻子,心尖泛起一阵尖锐的疼。
她足足默了数息,垂下长睫,将所有情绪掩藏住,掷地有声道,“没有,以后也绝不会有。”
胭脂被自家姑娘眼里的冷意吓得不敢说话。
乖巧的抱着那张纸出门去销毁证据。
隆冬腊月的天,寒风簌簌,屋外雪下得很大,除了那树梅花,其他枝丫光秃秃的。
胭脂左右反复盯着这首诗,还是觉得姑娘写得很好。
她不忍心烧了,取了花锄,走到院中梅花树下,挖了个土坑,将它埋进土里。
随后起身回自己的屋子睡觉去。
待她走后,暮雪斋墙头一道黑影蓦的动了动,抖落了一身白茫茫的雪。
“世子爷,大晚上的,我们到东平伯府,翻墙窥美人,到底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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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繁华京都用锦衣玉食将养出来的姑娘,都是些贪慕虚荣,攀高踩低,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演戏高手。
这次,算他看走眼了。
高冷酷的骏马从跟前儿奔腾而过,刮起一阵凛冽的寒风。
顾樱提起袖子挡了挡风雪,这才看见小侯爷纵马远去的背影。
胭脂结完账,抱着马鞍从店里出来。
巧不巧的正碰见怀安一身墨黑劲装,拢着袖子立在门外。
“咦,你怎么还在这儿?”
怀安拉长了嗓音,“顾二姑娘。”
顾樱回过头,看见了眉目清秀,又带着几分肃然的怀安,“小官爷,可是小侯爷还有事吩咐?”
怀安跟着主子从关外回来,哪里懂汴京这么多礼节,只觉得这汴京的女子们都是用香粉喂养出来,光是看着都觉得香喷喷的,遂板着个脸笑道,“二姑娘唤属下怀安便好。”
顾樱从善如流的笑,“怀安。”
怀安一个大老爷们儿,之前都是跟男人们混在一起,头一回主动跟软乎乎的还长得这么漂亮的小姑娘打交道,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我家……世……哦……不对,我家小侯爷倒也没什么吩咐,只是刚刚表小姐在,小侯爷怠慢了姑娘,我家小侯爷那个人,不擅与女子打交道,还望二姑娘多多担待。”
顾樱一愣,牵开嘴角,“没事,我其实也没太在意,毕竟霍姑娘是小侯爷的表妹。”
怀安放了心,“那就好。”
他以前也以为二姑娘名声不好,又呆又傻。
但如今却觉得二姑娘是个爽快人,至少跟其他府里只顾往世子爷身边饿虎扑食的姑娘们不大一样。
果然,看人还是需要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世子爷长得好,家世好,现下又有军功在身,无数女子都乐意扑上来。
可二姑娘却是另辟蹊径。
可见她是个有勇有谋,又不是因世子爷美色而靠近的第一人。
他有一种很强烈的预感,将来若她能嫁给世子爷,必然能将世子爷心上那道常年不愈的伤辽好。
……
从西市回府。
顾樱爱不释手的将那副新鞍擦拭了好几遍。
她以前为了讨江隐的喜欢,开始学习读书,写字,做女红,渐渐的,便将父亲教她的兵法和功法都忘了。
如今她重回年少时,正是将这些东西重新捡起来的好时候。
她不再为了男人而强迫自己去做一些不喜欢做的事,她这辈子,只想为了自己而活,做自己愿意做的事。
胭脂最近越来越觉得自家姑娘不一样了。
她每日早睡早起,练武,骑马,睡前睡后都会读书写字。
老爷给姑娘留下的那些武器也终于派上了用场。
而且姑娘也比以前更加关心小公子的病,每日都自己亲自去沐风斋给小公子喂药喂饭,沐浴穿衣。
今日,胭脂将那从沐风斋偷回来的药渣递到顾樱面前,“这是小公子每日所喝药的药渣,姑娘,你好好看看,是不是有什么猫腻?”
顾樱将药渣拿起来仔细翻看,轻嗅,没闻出什么奇怪的味道,“先拿去用东西包好。”
胭脂忍不住嘀咕,“姑娘,咱们到底什么时候能将小公子挪到暮雪斋来?”
暮雪斋雪景清雅,顾樱在院子里的梅树下支了柄伞,旁边放着红泥小火炉,上头煨着暖玉酒。
她靠在摇椅上看一本医书,“既然胭脂这么急,不若今日?”
明日便是冬猎大会了,各家各府都很忙,为了能在冬猎会上崭露头角,每家都在为未来冬猎会的三天的做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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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都快及笄了,她还没来月事,这药肯定有古怪。
“不吃了。”她勾唇浅笑,“刘氏自己种的因,就要自己承担后果,这些东西,还是留着给她女儿吃吧。”
……
吃过早膳,永寿堂那边便来人说今日各院的姑娘们都不用去晨昏定省。
萧姝本想提一提将弟弟挪到暮雪斋的事儿就这么被搁置下来。
自己带着胭脂去永寿堂转了一圈。
原来,顾老夫人先发制人,一大早便带着刘氏去了江家,谈顾嘉与江隐的婚事,好堵住汴京悠悠众口。
萧姝望着顾嘉所在的苍梧轩,那些凄惨绝望的过往如走马灯一般在她脑海里激荡碰撞。
如今,两人命运倒转,顾嘉马上就要成为江隐的妻子了。
她心里很是畅快,又有一种说不出的复杂滋味。
“姑娘,奴婢这回心里是真高兴。”胭脂眼眶有些发热,忍不住抹了抹泪水,“日后,咱们在顾家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嗯。”萧姝收回目光,握住小丫头的手,捏了捏,笑道,“我们今日出府。”
“啊?出府?”
胭脂大惊,姑娘不会是还想去找江公子吧?!
萧姝淡淡道,“去西市。”
胭脂小脸瞬间皱了起来,江公子的家不就在西市么!当初她为了姑娘还去西市传过书信……
越想,胭脂越焦虑,感觉自己头发一掉一大把。
萧姝倒没想那么多。
她只想着,自己四日后要去冬猎会,现在有了好弓,还缺一副好的马鞍,正好今日心情好,出门去西市上挑选一副。
她让人套了马车等在伯府后门。
自己先去沐风斋盯着顾宁吃饭,翠灵将药端上来后,她只说了句烫,一会儿她自己喂弟弟吃。
翠灵懒得服侍顾宁,每次喂药就跟打仗一样,有人帮她,她倒是乐见其成,也没多想。
谁让二房这位嫡亲的姑娘在伯府没什么地位又说不上什么话呢,她又是个不聪明的,事事都仰仗着大房。
不像她,是刘妈妈的亲女儿,从小过得娇生惯养,一点儿也没把萧姝放在眼里。
如此,她又从萧姝哪里讹诈了一副上好的耳坠子,高高兴兴的走了。
翠灵一走,萧姝便冷着脸,毫不留情的将那碗乌黑的药汁倒进花盆里。
顾宁怔怔的盯着她,前两次,他还以为姐姐是故意伪装姐友弟恭,来看他是给府里的大人和下人们看的。
从这一刻起,他彻底感觉姐姐有了变化。
“阿宁,以后除了姐姐给你的东西,谁的东西你都不要吃。”
“你……”顾宁说不出话来,总感觉姐姐跟以前不一样了。
“至于你的病。”萧姝弯唇,柔声道,“姐姐已经有了法子给你治病,你暂且待在沐风斋里,等姐姐的好消息。”
顾宁涣散的眸子微微聚拢一点光彩,“你,什么,意思?”
萧姝略作思忖,很多事儿不能一蹴而就,要慢慢来,于是爱怜的摸摸他的头,“阿宁乖乖等着就好,谁都会害阿宁,但姐姐不会。”
说完,又叮嘱了他两句,然后带着胭脂一道出了府门。
翠灵从门口进来,疑惑的看了一眼屋里,“二姑娘走了?”
顾宁目光一厉,飞快将自己躲进被子里,不发一言。
翠灵柳腰一摆,走到床边,轻蔑的瞪着被子里的伯府公子,酸道,“你这种贵公子也就是命好,投了个好胎,要不然,就是扔到街上,都没人愿意碰你一下。”
她想起母亲的嘱咐。
叫她早些怀上这小公子的孩子,可母亲真是愚蠢,顾宁一个少年,腿都废了,那玩意儿估计也是废物,怎么可能会让她怀上孩子?
顾老夫人再想阻止已是不能了。
气得暗暗咬了咬牙,肃了脸色,狠狠瞪乔瑛一眼,又讪笑一声,赔笑道,“我这孙女儿不懂规矩,富贵叔可千万莫怪她才是。”
富贵叔向乔瑛打量去,看到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姑娘,一张巴掌大的小脸儿簇拥在雪白的狐狸毛衣领里,五官精致得跟画儿一样,忙笑道,“不怪不怪。”
听到富贵叔语气这般客气,大家满心疑惑。
侯府到底在卖什么关子?
难道不是为了宫宴上落水一事来问责的?
乔瑛心里也有些奇怪,毕竟上辈子,侯爷的人上门就是为了退婚,这辈子,富贵叔突然前来是为了什么?
她睫羽一动,清丽的眸子微微看过去。
这位手段颇厉害的侯府大管家,上辈子她也只是偶尔在家宴上见过几次,只可惜他……
不过,这辈子又好像还来得及?
乔瑛正努力回想着老人家上辈子的结局,就听富贵叔叫了她一声,“二姑娘?”
乔瑛抬眸,眼神干净,“啊?怎么了?”
富贵叔神秘的勾起嘴角,抬手指了指自己身后的几个管事。
大家都顺着他的手指看去。
只见四个年轻力盛的管事,纷纷揭开手上的红布,露出手上的紫檀雕花木盒,他们一一打开木盒。
富贵叔便意味深长笑道,“二姑娘,老夫人不必紧张,老奴今日来呢,也没什么紧要事,就是咱府上的小侯爷闲来无事,在外头搜罗了一些女子喜爱的小玩意儿,特意吩咐老奴亲自送到伯府来,专门供二姑娘把玩。”
听到这话,莫说乔瑛惊住了。
就连跪在地上的江隐,以及在场的几个长辈都震惊的瞪大了眼睛。
永安侯小侯爷不是从不待见他这个痴傻无能的未婚妻么?
怎么突然这般殷勤起来?
那么大七颗夜明珠,只怕是宫中贡品圣上赏赐下来的。
寻常人家根本见都见不到的好玩意儿,他竟然随手就送到伯府来给一个小姑娘把玩?
乔瑛满眼迷茫,这一出,难道就是她在苏桓风母亲坟前抱大腿的结果?
“这……我们家阿樱怎么消受得起啊。”刘氏嫉妒得快哭了,眼巴巴的看着那些珍珠首饰,忍不住酸道,“都是未来亲家,侯府这般客气做什么呢,对了,贵叔,小侯爷怎么不亲自过来?”
富贵叔勾起嘴角,“小侯爷原本是要亲自来的,只是担心婚前与二姑娘见面不合礼数,所以才忍住没来。”
刘氏又被噎住了,一脸尴尬,下不来台。
心里又恨又羡慕的看着乔瑛,暗暗将她骂了八百回。
乔瑛小脸微红,小侯爷的这场“宠妻大戏”做得惟妙惟肖,让她羞愧得无地自容。
毕竟她和他都心知肚明,这场婚约,三个月后就会解除。
即便是为了打顾家这几人的脸,现下也太高调了些。
站得高,跌得惨,她已经吃过教训了,这辈子哪怕为人低调些,也能再将自己放在那风尖浪口上。
富贵叔又忍不住唤了声,“二姑娘?”
乔瑛回过神,恭敬道,“富贵叔,您说。”
一个嫡女,竟对自己一个管家这般客气懂礼。
富贵叔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小姑娘,指了指其中一个管事,慈祥道,“二姑娘,小侯爷让老奴将这把弓交给你,五日后,冬猎场上,小侯爷欲与二姑娘一起共猎麋鹿。”
那位单独站出来的年轻管事生得很英俊,身材挺拔利落,一双长眉斜飞入鬓,笑起来时,清亮的眸子微弯,眼尾上翘,梨涡深陷,很讨人喜欢,鼻梁比常人更挺拔,双唇殷红,眼神深邃。
他手里捧着一把镶嵌着宝石的弓,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乔瑛,“二姑娘,请。”
乔瑛在众目睽睽之下,接过长弓,眼尖的认出,“这是俪王弓?”
“二姑娘认识?”
“我——”乔瑛有一瞬间微愣,但飞快恢复如常,莞尔笑道,“在话本里见过。”
不过是上辈子,江隐坐上首辅之位。
有人将俪王弓贡献给他,她见过那么一次而已。
传说中俪王是镇山之神,俪王弓能猎万物。
这把弓,价值连城,千金难得。
小侯爷竟然将俪王弓送给她,他心里到底有谱没?
别到最后,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年轻管事没错过乔瑛眼底的惊诧,不过她的稳重倒让他有些意外。
毕竟他今日故意乔装打扮前来看看他的未婚妻,就是想来求证一下,东平伯府的傻姑娘,是真傻还是假傻。
现在看来嘛。
小姑娘清丽大方,不卑不亢。
不施粉黛,可那张雪白如玉的小脸,粉面桃腮,翘鼻莹润可爱,杏眼干净清澈,如两汪未经污染的清泉水,湿漉漉的惹人疼,分明是个倾国倾城的仙女。
迎上她明朗的笑容,他一颗心突然就砰砰砰漏了好几拍,心口似被什么轻轻撞了一下。
“咳咳!好了,既然话已经带到了。”富贵叔及时站出来,挡住自家小侯爷的花痴的眼神,“那我们就先回去了。”
都已经走出了内宅,苏桓风仍沉浸在乔瑛那清水出芙蓉的一笑里。
“贵叔,你说,五日后,她当真能上马吗?”
富贵叔恭谨的走在苏桓风身后,“二姑娘是顾大将军的女儿,自然能上马。”
苏桓风越想越激动,他永安侯府是靠军功起家的,娶进门的媳妇儿自然要文武双全才行。
不对,可以不识字,但不能不会武。
要是连马都上不去,她就不配做自己的媳妇儿!
他心里期待乔瑛能上马一展英姿,可又觉得,她生得那般仙子容貌,若真是个只会功夫的莽女,又有些可惜。
“贵叔,你说阿渡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我的未婚妻,他送什么夜明珠?又是夜明珠,又是俪王弓的,还让您亲自来送,阿渡他不会看上我的未婚妻了吧?”
“怎么会呢?”富贵叔安慰道,“世子爷有自己的未婚妻。”
苏桓风一听,也是。
“阿渡怎么会跟我抢女人,他那人性子冷酷淡漠,对女人根本不感兴趣,我都怀疑他有断袖之癖,喜欢的是我!”
富贵叔语重心长道,“小侯爷,慎言呐!”
国公府世子爷,那可不是个好惹的主儿!
永安侯府主仆几人很快出了东平伯府。
一直守在伯府外的怀安摸了摸鼻子,“回去告诉世子爷,事情办妥了。”
……
刘氏不受宠多年,生下顾嘉顾敏之后,就再没怀过孩子。
伯府几个孩子都是姨娘生的。
她又是个不安分的主儿,难免会孤独寂寞——
“不会是姘头吧?”胭脂瞪圆了大眼睛。
曲晚敛了敛秀眉,“现在还不清楚,我知道,阿宁不能再继续用刘郎中的药了。”
上辈子刘郎中在她的生命中只是昙花一现,她出嫁后,弟弟也死了,刘郎中不知去向,她也没打听。
不过她既然重生了,是该好好调查调查。
“胭脂,我们先回去吧,不要叫刘郎中等人有了防备,到时候打草惊蛇,反而不好查我们想要的东西。”
“是,姑娘。”
……
回到暮雪斋后,曲晚郑重的将那把俪王弓挂在墙上。
胭脂收拾完,趴在桌旁,兴致勃勃的观赏那七颗散发着亮光的珠子。
“小侯爷赠姑娘七颗夜明珠是什么意思,奴婢非常明白,可赠一把弓,是什么意思呢?”
曲晚立在俪王弓前,头微扬,目光清澈,“哦?你明白什么了?”
胭脂托腮,笑得揶揄,“七、颗、珠、子,就是我、的、妻、子的意思。”
曲晚噗嗤一笑,“歪理。”
胭脂努了努唇,“奴婢在揣摩上意上还有那么一些许天赋的。”
曲晚淡笑的看过去,“那你现在揣摩一下,你家姑娘在想什么?”
胭脂眼珠子骨碌碌一转,“姑娘在想,小侯爷送这么贵重的礼,我们该回什么好。”
曲晚细眉一挑,“竟然真被你个小丫头猜中了。”
胭脂得意的笑起来,“嘿嘿,如何?奴婢斗胆再猜一下,姑娘要回什么礼。”
曲晚眉毛继续高挑,等着胭脂的答案。
胭脂故作神秘的捋了捋自己根本不存在的胡须,幽幽道,“五日后,皇家冬猎会,姑娘想送小侯爷一只鹿,怎么样,奴婢猜得对不对呀?”
曲晚哭笑不得,彻底被她猜到了。
鹿是仙兽,千年为苍鹿,二千年为玄鹿,皇家猎场每年都有十二只鹿被放出来。
若猎场上,谁将仙鹿猎下来,就能获得圣上的赏赐。
若不要赏赐,还能将所猎仙鹿送给自己想送的人,意思是,欠那人一个愿望。
只要那人提出任何要求,只要不违背江湖道义,送仙鹿的人必须要做到。
她想过了,只能这般来答谢小侯爷的帮助之恩。
“二姑娘可在院子里?”
主仆两正说话,院门外突然响起一个女子的声音。
胭脂瞬间紧张了起来,“姑娘,咱们这小院儿平日里来的人可不多,夜已经深了,谁会来找姑娘呢?”
“没事儿,你出去看看。”曲晚自己倒了杯热茶,徐徐喝了一口,“天塌下来,自有你家姑娘顶着。”
胭脂放了心,出去开门,看见青碧提着灯笼,引了个身穿黑色斗篷的女子站在门口,吃惊道,“青碧姐姐,这大晚上的,你怎么来了?这位是——”
赵姨娘放下帽子,露出一张俏白的脸,“是我。”
胭脂更加疑惑,忙将两人领进去,把院门关上。
赵姨娘转身,让青碧留下来,跟胭脂一块儿把守着暮雪斋,自己一个人进了内院正屋。
“二姑娘还没睡呢?”
“还没呢,姨娘坐。”
曲晚坐在灯下,暖黄的烛光笼罩着那张清丽绝伦的小脸,仿若神仙妃子一般,让赵姨娘差点儿没看迷了眼。
她以前怎么没觉得曲晚生得这样好看?
这不过才两日的功夫,怎么就跟变了个人似的,莫非当真被什么神仙附体了?
赵姨娘登时有了几分崇拜之心,坐到曲晚跟前,笑盈盈道,“二姑娘,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今儿听了你的话,回去找了个大夫一瞧,大夫说了,我这身子康健,没什么病,不过是怀了伯爷的孩子。”
见赵姨娘颇有几分自得,曲晚微微一笑,“既然姨娘怀了大伯的孩子,那最好是不要声张为好。”
赵姨娘抿了抿唇,她原本是想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伯爷,让伯爷高兴高兴的。
可转念一想,刘氏那个贱人自己不生蛋,也不许别人下崽儿,她可不能让这件事走漏了风声。
她转眸,目光发亮的抓住曲晚的小手,“阿樱,你现在是姨娘的高人,你告诉姨娘,姨娘这腹中的胎儿能不能顺利生下来?”
曲晚眨眨眼,这还是上辈子那个动不动就怼她的赵姨娘吗?
眼巴巴的模样,跟一只小狗狗似的。
“咳咳,这就要看赵姨娘想不想要这个孩子了。”
赵姨娘忙不迭道,“当然要!”
“只要姨娘听我的,就可以。”
赵姨娘眼睛放光,“那神仙高人,你说姨娘这孩子是儿子还是女儿?”
曲晚扯了扯嘴角,哭笑不得,赵姨娘真把她当算命神仙了?
“我算算啊。”她乐得跟赵姨娘装一装,日后,赵姨娘定然将她的话当圣旨一般,“姨娘这孩子定是个儿子。”
“真的吗!”赵姨娘高兴疯了,紧紧抓住曲晚的手,眼里的光就快烧起来。
曲晚高人一般,点点头,“如假包换,若不是个儿子,姨娘只管来杀了我。”
毕竟上辈子赵姨娘这个孩子落胎的时候,孩子已经成型了,是个男孩儿,可惜,被刘氏害得没能活下来。
自那以后,赵姨娘也有些疯疯癫癫的,大伯也不再宠着赵姨娘。
赵姨娘也不客气,激动道,“二姑娘,你是我的恩人,只要你能帮我保住孩子,以后在这顾府,我唯你马首是瞻!”
曲晚也不知道自己的形象在赵姨娘那里怎么忽然就这般高大了,忙笑道,“姨娘客气,那阿樱以后要多多麻烦姨娘了。”
“好说!好说!”
曲晚略一思忖,柔声道,“既然如此,姨娘从明日开始,便可以假托月事淋漓不尽,身子日渐不济,说服大伯寻个德高望重的郎中进来。”
赵姨娘略微一顿,眸中精光一闪,“我懂了!阿樱啊,你真是个神仙转世啊!姨娘什么都明白了!”
月事不尽,伯爷不会到她院子里来,刘氏知道她不能服侍,视线就能被转移到别的院子里去。
再重金请个自己知根知底的大夫,还能瞒天过海的把腹中的孩子好好养一养。
霍栖烟淡淡一笑,很快将视线从她身上转开,碎步走到男人跟前,笑意温柔的说,“表哥,我已经挑好一副马鞍了,你帮烟烟看看可好?”
赵长渡“嗯”了一声,被霍栖烟拉到一旁去看她挑的那副金鞍。
人家两个年轻男女,郎才女貌,门登户对,再加上又是亲戚,自然比她这个外人亲近。
顾樱这时才觉得现下的场面尴尬极了。
胭脂也凑过来,小手揪着自家姑娘的衣袖,不开心的努了努唇,“姑娘,早知道咱们便不来了。你不觉得,那位霍姑娘看咱们的眼神有些敌意么?”
顾樱如今是过来人,淡道,“有敌意也是正常的。”
胭脂琢磨道,“谁让小侯爷生得这般俊美,霍姑娘莫不是也喜欢小侯爷?”
顾樱手指蜷了蜷,心脏莫名有一种失重感,怔了一下,笑道,“大概是吧。”
她早已不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女。
一个女子喜不喜欢一个男人是藏不住的,霍栖烟如今才十几岁,看向小侯爷的那双眼里,满满都是爱慕的情意。
小侯爷呢,他眉眼修长深邃,古井深潭一般,让人看不出情绪。
但他上辈子对顾嘉这种心思恶毒的女人都好了一辈子,就说明他一定是个有涵养有风度的好男人。
既然大冬天的还愿意陪霍栖烟出来买鞍,就很不一般。
她嫁过人,知道一对夫妻不爱时是什么模样。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这般有耐心的愿意陪伴,想必对这个表妹也十分宠溺。
顾樱没这么被人爱过,心尖有些淡淡的酸涩蔓延开来,说不羡慕是假的,可羡慕又无济于事。
她这样的人,配不上小侯爷。
好在,她与小侯爷不会牵扯太久,不用三个月,待她解决完顾家后宅之事,她便主动跟他退婚。
日后不管他娶谁,她都会真心祝福他。
顾樱心里叹了口气,也不奢求小侯爷真能替她选马鞍,索性自己在店铺里逛了起来。
“姑娘,这副怎么样?”胭脂的注意力很快转移到马鞍上,毕竟这还是姑娘及笄前第一次去参加皇家冬猎会。
她自然希望姑娘能好好出一把风头,让汴京那些王孙公子和大家闺秀们好好看看自家姑娘的风采。
“这副上面有云凤纹的金银鞍饰,看起来又漂亮又轻巧,到时候姑娘用它,定会大展手脚,大出风采,让全汴京的贵女们都羡慕!”
顾樱目光落在那马鞍上,上面各色装饰琳琅满目,确实很讨女子喜欢。
可汴京多的是能工巧匠,周记的马鞍做得并不算是最豪华最精致的,各家府里有钱的还能专门养着制马鞍的匠人,跟别人比哪里就比得上。
她之所以选周记,是因为这间店里的马鞍很舒适,经过改良,也很适合女子骑马。
“选这个。”
顾樱正要移开目光,就听一道低沉醇厚的性感男声在身后响起。
她转过身,便见男人与霍栖烟一齐走了过来。
他大手拿起她左手边的高桥马鞍,递给她,“它适合你,此鞍前桥高而直立,后鞍桥向下倾斜。经过改进曲鞍桥,方便上下,也增加了骑手的舒适度,很适合女子。”
顾樱惊讶于他的目光竟与自己惊人的一致,有几分呆愣,“多……多谢。”
她看上的也是这只马鞍,不光因为它最简单最朴实无华,还因为它的设计很适合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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